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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顯示的是有「輔導室」標籤的文章

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辦理105年度「防治網絡專業人員暨通譯人員教育課程」

說明:一、依據本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105年11月16日桃家防字第1050015710號函辦理。二、為增進本市各家庭暴力、性侵害及兒少保護網絡人員之專業知能,該中心規劃105年教育訓練,請踴躍參加。三、檢附教育訓練簡章1份(如附件),本課程已申請社工繼續教育積分及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認證,請至該中心官網進行線上報名(首頁-訊息公告-線上報名或網址:http://ift.tt/2fAllwv)。

轉知教育部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召開「研擬家庭教育法修正草案公聽會」

說明:一、依據教育部105年11月16日臺教社(二)字第1050158875號函辦理。二、教育部為廣泛蒐集各界對家庭教育法修正草案意見,特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於105年12月1日(星期四)下午3時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圖書館校區綜合大樓綜 509 國際會議廳,召開旨揭(北區)公聽會;公聽會採網路報名,報名網址為https://goo.gl/qyFu7R。三、檢附旨揭公聽會實施計畫1份。四、本案聯絡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陳小姐,電話:02-77341413。

轉知桃園市桃園區大業國小辦理「桃園市105年度特教學生性別平等教育普通班教師知能研習」

說明: 一、 依據105.8.10幸國輔字第1050005521號函辦理。 二、 研習主題:在生活中遇見性平─性別平等怎麼教育。 三、 研習講師:蔡澍勳校長 四、 研習日期:105年11月23日(三)下午13:00-16:00。 五、 研習地點:大業國民小學四樓視聽教室。 六、 研習對象:普通班及特教教師。 七、 報名事宜:請於105年11月23日(三)前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http://www.set.edu.tw)--研習與資源/教師研習--查詢關鍵字:登錄單位:大業國小報名,本案工作人員及各校參與教師於研習當日准予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核予研習時數3小時。 八、 注意事項:研習備有茶水供應,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本校無提供汽車停車位,請出席人員以大眾交通工具或機車代步

轉知桃園市立大竹國中辦理桃園市105年度特教學生性別平等教育知能研習

說明: 一、 依據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5年5月17日桃教學字第1050037403號函辦理。 二、 研習時間:105年12月2日(五)下午2:00-4:00,共計2小時。 三、 研習地點:大竹國中 四、 研習主題:教室裡的春天 五、 研習講師:秦玲美老師 六、 研習時數:研習時數之核發,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2小時 七、 本案採線上報名,請欲參加之教師於105年12月02日前至桃園市教師研習系統報名。 八、 請各校在不影響校務運作前提下,准予教師課務自理,以公(差)假登記參加。 

轉知桃園市平鎮區祥安國小桃園市105年度加強各校教職人員及家長特教知能研習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教育局105年3月16日桃教特字第1050019893號函辦理 二、 研習對象:本市各國民小學教職人員、幼兒園教師、家長及相關人員,預計60人 三、 研習時間:105年12月14日﹝星期三﹞ 13:30~16:30 四、 研習地點:桃園市平鎮區祥安國小3樓會議室 五、 講師:林口長庚醫院兒童心智科 姚幼玲心理師 六、 研習名稱:腦力怎麼累格了?細看專注力 七、 報名方式:請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報名。(網址:http://ift.tt/1pX2iN3) 105學年上學期/桃園市/登錄單位(祥安國小) 八、 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3小時,本市教師在不影響課務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請准予公 (差)假登記 九、 本校提供飲水,請自備環保杯 十、 校內停車空間有限,請出席人員盡量共乘或搭乘大眾交通工具 十一、 如有疑義請洽本校特教組鄧玉珍老師,電話:03-4192136分機620 

轉知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辦理105年度性侵害案件之兒少證人司法訪談專業訓練」課程變更時間地點

說明:一、依據本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105年11月15日桃家防字第1050016037號函辦理。二、原訂於105年11月17日(星期四)下午2時至5時由盧美凡老師講授之課程延後至105年11月18日(星期五)下午2時至5時。三、另原訂於105年12月7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由沈瓊桃老師講授之課程改期至105年12月21日(星期三)上午9時到12時。四、課程地點皆為桃園市警政大樓8樓會議室(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1號8樓會議室)。

轉知衛生福利部辦理「發揮影響力,終結性別暴力」創意徵件競賽

說明:一、依據本府105年11月14日府社家字第1050281094號函轉衛生福利部105年11月4日衛部護字第1051462019A號函辦理。二、為宣導青年族群積極參與性別暴力防治活動,衛生福利部於本(105)年舉辦旨揭競賽活動,期透過網路參與、串連及競賽等宣導方式,邀請青年朋友集思廣益,將防治性別暴力議題,透過網路社群及新媒體,號召青年朋友響應,以強化青年族群對性別暴力防治議題之關注,並擴大性別暴力防治工作之影響力。三、旨揭競賽活動內容如下:(一)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05年12月16日止。(二)參加對象:不限,以個人或團隊報名參加皆可,每隊最多5人。(三)參賽作品須以「性別暴力防治」為核心,結合網路社群或媒體進行傳播,形成具擴散性質之響應活動,活動共分兩階段:1、第一階段:依活動簡章格式提交企劃書,內容需包含「企劃主題內涵、執行方式、執行期程及預期成效等」,本階段將選出15隊入圍者,並頒發入圍獎金每隊2萬元。2、第二階段:請15隊入圍者針對企劃案進行串聯發酵,本部將視活動擴散效果評比出優勝隊伍,總獎金約40萬元(預計)。3、詳細活動內容可參閱徵件辦法或官網(網址http://Youth-AGBV.net/),或洽本案聯絡人蔡小姐(聯絡電話02-87977333轉107)。

轉知有關國立桃園啟智學校辦理106學年度適性輔導安置「家長說明會」

說明: 一、 依據國立桃園啟智學校105年11月16日桃智教字第1050003055號函辦理。 二、 本案分為南、北區辦理,請擇一場次參加,相關訊息如下: (一) 南區:105年12月10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中午12時30分假啟英高級中學(中壢區中園路447號)辦理。 (二) 北區:105年12月10日(星期六)下午2時至5時30分假國立桃園啟智學校(桃園區德壽街10號)辦理。 (三) 參加對象:本市公私立國中應屆畢業、已畢業(智能障礙類未滿21歲)之身心障礙學生及其家長。 三、 本市中壢區、平鎮區、楊梅區、龍潭區、大溪區、觀音區、新屋區及復興區之家長請報名南區場,桃園區、八德區、龜山區、大園區及蘆竹區之家長請報名北區場。 四、 請貴校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業務承辦人員協助欲參加之家長、學生與教師於105年12月2日星期五中午前上網(http://ift.tt/2fKxqj8)報名。 五、 本案陪同出席教師於活動當日准予公(差)假登記,並於活動結束後6個月內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覈實補假。 六、 如對本案有所疑問,請洽聯絡人:國立桃園啟智學校教務處劉怡婷註冊組長,電話:(03)364-7099分機324,電子信箱tanuke@mail.tsad.tyc.edu.tw。 七、 隨文檢附旨揭活動實施計畫1份,亦可至本局特殊教育科科網公文附件處(http://ift.tt/SRyfus)下載。

105年度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計畫國民教育輔導團到校輔導

說明:一、依據桃教督字第1050077620號函,「桃園市105年度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教學品質國民教育輔導團到校輔導實施計畫」辦理。二、研習地點:桃園市大溪區福安國小 視聽教室三、辦理時間:105年12月15日(星期四)下午1:00~4:00四、參加人員:大溪區、龍潭區、復興區學校,輔導老師或性平種子教師參加,其餘行政區學校請鼓勵教師參加。五、研習報名登錄:平鎮區東安國小六、請貴校派一名教師參加,在課務自理原則下准予公(差)假登記。七、為響應環保,請教師自備環保杯,並盡量共乘前往。附件八、有任何問題請聯繫東安國小洪智揚老師,4509571#311

105年度特教學生性別平等教育普通班教師知能研習

說明:一、依據:105年08月10日幸國輔字第1050005521號函辦理。二、研習講師:國立清華大學南大校區(原國立新竹教育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孟瑛如教授。三、研習主題:談心、談性。四、研習日期:105年11月29日(二)13:30~15:30。五、研習地點:楊明國中會議室。六、研習對象:本市各國中小教師。七、研習時數: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2小時,本市教師在不影響課務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請准予公 (差)假登記。八、研習報名請上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特教研習系統報名。(網址:http://ift.tt/2fXXwQO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105年度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輔導專長6學分及26學分班

〈一)招生對象:1、6學分班:由本局薦派,自97學年度起曾受聘為國民小學輔導教師或輔導主任、輔導組長年資達1年(含)以上未滿3年(包含取得合格教師證書後,曾任3個月以上國民小學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之年資),且為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雙主修)或持有輔導(活動)科/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專長教師證書者,需修習「個別諮商實習(輔導工作實務與專業成長)」、「兒童與青少年問題(兒童適應問題與輔導)」與「危機處遇(危機管理)」。2、26學分班: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之教師 (含兼任、代課、代理教師及儲備教師)。(二)報名方式:1、6學分班:一律由本局統一薦派報名。2、26學分班:自行通訊報名(40350臺中市西區民生路227號進修推廣部,並請於信封註明報名「加註輔導26學分班(臺中班)」。(三)報名日期:1、6學分班:請貴校於105年11月25日(星期五)下班前,將薦派教師名冊(如附件四),連同報名表、教師證書影本、聘書影本、在職證明、輔導服務年資證明及畢業證書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送本局國小教育科彙辦,逾時視同放棄。2、26學分班:即日起受理報名,105年12月10日報名截止,逾期不受理。(四)收費方式:1、6學分班:本班由教育部補助辦理105加註輔導6學分班(臺中班),符合補助資格之教師者,並透過本局薦派報名者,若達開班人數,無須另行付費。2、26學分班:(1)每一學分費為1,900元整。(2)報名費300元,學雜費為新臺幣3,000元。(3)應繳金額=報名費+學分費+學雜費。

105年性侵害案件之兒少證人司法訪談專業訓練

說明:一、依據本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105年11月3日桃家防字第1050015382號函辦理。二、為增進本市各家庭暴力、性侵害及兒少保護網絡人員之專業知能,該中心規劃105年性侵害案件之兒少證人司法訪談專業訓練11、12月份課程;倘貴校所屬人員有意參訓,請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三、檢附報名簡章1份(如附件),本課程已申請社工繼續教育積分及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認證,請至該中心官網,線上報名平台─課程報名(https://goo.gl/vtQTO5)。

轉知東門國小(北區特教資源中心)辦理辦理本市「105年度特殊教育輔具知能進階研習」

說明: 一、 依據東門國小105年10月24日東門特字第1050008331號函辦理。 二、 本案相關訊息如下: (一) 時間:105年11月26日(星期六),共計2場次。 1、 上午場:08:30-12:10。 2、 下午場:12:30-16:10。 (二) 地點:本市東門國小。 (三) 參加對象:本市高中及國中小特教教師教及普通教師、對本議題有興趣之其他教師、家長、特教教助理員,約計70人。 三、 本活動參加人員准予公(差)假登記,並於活動結束後6個月內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覈實補假3小時。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3小時。 四、 請欲參加人員於105年11月22日(星期二)前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http://www.set.edu.tw/actclass/act/default.asp)-教師研習-桃園市-學年(105)--學期(上)登錄單位(東門國小)報名。 五、 如對本案有所疑問,請洽聯絡人:林揚國主任,電話:(03)3394572分機15。 六、 隨文檢附旨揭活動實施計畫1份,亦可至本局特殊教育科科網公文附件處(http://www.tyc.edu.tw/ses/index.php?pid=effort)下載。

轉知桃園市北區特教資源中心本市105年度特殊教育專業人員特教進階研習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105年11月1日105桃特鑑字第1050000139號書函辦理。 二、 本案研習對象為各校本(105)年度已聘請之特教專業團隊各類相關專業人員,計110人,全程參與本研習者核予研習時數6小時。 三、 本案研習時間及地點:105年12月18(星期日)9時至16時10分,假東門國小(地址:桃園區東國街14號)辦理。 四、 本案報名方式:請於105年12月16日前至特殊教育網路通報系統(網址:http://www.set.edu.tw/)→研習活動→桃園市→學年(105)、學期(上)、登錄單位(東門國小)報名,並請報名人員逕行上網查詢錄取與否。 五、 本市特殊教育專業團隊服務之相關專業人員,每年度皆需參與本局辦理之相關專業人員研習12小時以上,請轉知貴校特殊教育專業團隊服務之特教專業人員踴躍參與本次研習,以免影響下一年度(106年)聘任資格。 六、 詳細研習計畫請逕至本局特殊教育科(網址:http://www.tyc.edu.tw/ses/)公文附件區下載參閱。

轉知桃園區桃園國小辦理「桃園市105年度加強各校教職人員及家長特教知能研習」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教育局105年3月16日桃教特字第1050019893號函辦理。 二、 研習對象:本市各國民中小學教職人員、教師助理員、幼兒園教師及有興趣的家長,預計75人。 三、 研習時間:105年11月16日﹝星期三﹞下午13:30至16:30。 四、 研習地點:桃園區桃園國小視聽教室。 五、 講師:林口長庚兒童身心科倪信章醫師。 六、 研習名稱:自閉症、注意力缺陷過動症及情緒行為障礙學生的認識與輔導策略。 七、 報名方式:請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報名。(網址:http://www.set.edu.tw/frame.asp) 105學年上學期/桃園市/登錄單位(桃園國小) 八、 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3小時,本市教師在不影響課務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請准予公 (差)假登記。 九、 本校提供飲水,請自備環保杯。 十、 本校不提供停車,請盡量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前來。 十一、 如有疑義請洽本校特教組長謝順慈老師,電話:3322268分機611。  

轉知八德區大安國小辦理「桃園市105學年度加強各校普通班教師及家長特教知能研習」

說明: 一、 依據105.03.16 桃教特字第1050019893號函辦理。 二、 研習講師:張艾如老師(心靈之美心理治療所院長)。 三、 研習主題:班級關懷與管理--談靛藍/新小孩校園適應力提升與輔導策略。 四、 研習日期:105年11月30日(星期三)下午1:30─4:30。 五、 研習地點:大安國小視聽教室(八德區和平路638號)。 六、 研習對象:本市國中小教師、助理員及家長。 七、 報明事宜:請參加人員於105年11月30日(三)前,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http://http://www.set.edu.tw)─教師研習─縣市特教研習─點選「桃園市」、「105學年度」、「上學期」、「登錄單位-大安國小」報名。 八、 注意事項:參加本研習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准予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研習核予3小時研習時數

轉知桃園市南區特教資源中心辦理本市105年度特殊教育專業人員進階研習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立興南國民中學105年10月24日興國資字第1050007386號函辦理。 二、 本案研習對象為各校本(105)年度已聘請之特教專業團隊各類相關專業人員,計80人,全程參與本研習者核予研習時數6小時後。 三、 本案研習時間及地點:105年11月20(星期日)上午8時30分至16時30分,假興南國中(地址:中壢區育英路55號)辦理。 四、 本案報名方式:請於105年11月18日前至特殊教育網路通報系統(網址:http://www.set.edu.tw/)→研習活動→桃園市→學年(105)、學期(上)、登錄單位(興南國中)報名,並請報名人員逕行上網查詢錄取與否。 五、 本市特殊教育專業團隊服務之相關專業人員,每年度皆需參與本局辦理之相關專業人員研習12小時以上,請轉知貴校特殊教育專業團隊服務之特教專業人員踴躍參與本次研習,以免影響下一年度(106年)聘任資格。 六、 詳細研習計畫請逕至本局特殊教育科(網址:http://ift.tt/1cmJCmI)公文附件區下載參閱。

轉知大園國小辦理本市105年度西區特殊需求幼童家長幼小轉銜知能研習

說明: 一、 本案研習對象:106學年度即將升學國小之特殊需求學生家長、教師,預計60人。 二、 本案研習時間及地點如下: (一) 時間:105年11月12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至12時40分。 (二) 地點:大園國小視聽教室(地址:大園區中正東路160號)。 三、 本案報名方式:請於105年11月10日前至特殊教育網路通報系統(網址:http://www.set.edu.tw/)→教師研習→桃園市→學年(105)、學期(上)、登錄單位(大園國小)報名,並請報名人員逕行上網查詢錄取與否。 四、 考量部分家長未熟悉特殊教育通報系統研習報名程序,請貴校(園)務必協助家長上網報名。 五、 另貴校(園)指派陪同家長出席旨揭研習者,請於活動當日請本權責給予公(差)假登記,並請准予於活動結束6個月內覈實補休假。 六、 全程參與本次研習者核予研習時數3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