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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為配合中央政策,尊重多元文化,增進本縣公私立機 關、學校團體使用客語溝通之意願與能力,營造公事客語 無障礙環境,規劃辦理「103年度推動公事客語無障礙環 境實施計畫

說明:一、開班期間:即日起至103年12月10日止。二、研習人數:每班至少15人。三、研習對象:本縣各公私立學校教職員。四、辦理地點及方式:視各學校辦公作息,擇固定時段及地點,向本局申請開課。五、研習內容:(一)公務客語研習班:以研習辦公、接待洽公民眾所需之客語會話為主,可視學員需要規劃課程之程度(初階、進階)與腔調(四縣腔、海陸腔),每班上課時數原則為12小時(每週至少2小時)。(二)客語能力認證衝刺班:以增強學員信心,協助通過客語認證考試之教學為主,可視學員需要規劃課程之程度(初級、中級暨中高級)與腔調(四縣腔、海陸腔),每班上課時數原則為36小時(每週至少2小時)。六、師資及教材:由本局聘請本縣客語薪傳師授課並提供相關教材。七、獎勵措施:(一)學員:針對全程請假一次內之研習者,由本局製發研習證書,並核給終身學習時數;全程參加者另加贈送文宣品1份。(二)申請開班承辦人員視開班情況得給予獎勵,標準如下:1、公立學校承辦人員:(1)年度開辦一至二班者,由本局函請所屬單位核予嘉獎一次(至多二人)。(2)年度開辦三班以上者,由本局函請所屬單位核予嘉獎二次(至多二人)。2、私立學校承辦人員:年度開辦至少一班者,由本局核發感謝狀一幀,並贈送文宣品1份。八、請各機關針對參與本計畫之研習人員,給予公(差)假處理。九、隨文檢附「103年度公事客語無障礙環境實施計畫」暨開班報名表,惠請各學校於開課前一週傳真報名表或電郵送達本局,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本局承辦人潘小姐,電話:(03)4096682分機2007。請有意願的老師向教學組登記,人數達15人以上,即向教育局申請相關課程

客家事務局鼓勵就讀本縣19歲以下學生參加客語能力認證中級暨中高級考試,補助資料處理費每人200元一案

說明:一、依據本府客家事務局103年1月7日桃客文字第1030000126號函辦理。二、本案補助訊息摘錄如下:(一)補助對象:凡參加去(102)年客語能力認證中級暨中高級考試,並全程到考之19歲以下學生。(二)申請期限:民國103年1月29日前。(三)補助標準:全程到考者,每人補助新臺幣200元資料處理費。三、請各校於申請期限內檢附學生清冊、全程到考證明(如准考證為影本,須加註「核與正本相符」字樣及蓋承辦人職章)及自行收納款項收據等資料,函送本府客家事務局申請核撥經費後,轉發予報考學生,逾期得不予受理。四、檢送「桃園縣政府客家事務局鼓勵學生參加客語能力認證補助資料處理費作業要點」1份,相關電子檔請至本府客家事務局網站(http://ift.tt/1meYoxw

511林怡臻

日期: 2014年1月16日 上午6:17 相片中的評語數: 0 觀賞相片

511陳佳姍

日期: 2014年1月16日 上午6:17 相片中的評語數: 0 觀賞相片

轉知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內容

說明:一、依據教育部102年12月20日臺教學(三)字第1020186950號函辦理。二、旨揭修正條文,係為提升維護友善學習環境之重要性,爰修正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5條第1項為「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經學校或主管機關調查屬實後,應依相關法律或法規規定自行或將加害人移送其他權責機關,予以申誡、記過、解聘、停聘、不續聘或其他適當之懲處。」,除明定懲處之方式為申誡、記過、解聘、停聘、不續聘外,並增列「其他適當之懲處」規定,以強化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加害人之懲處效果,並達嚇阻之目的。三、請持續加強校園性別事件防治工作,賡續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之規定,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以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