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一、依據教育部103年2月5日臺教學(三)字第1030011153號函辦理。二、本案係源自前內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102年6月24日召開第6屆第4次委員會議討論之提案,目的係考量校園性侵害事件可能經歷社政、警政、司法等系統及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之詢問,為減少被害人多次陳述之創傷,爰決議「請司法、警政及相關網絡單位加強專業人員教育訓練,以提升相關人員與被害人溝通、詢(訊)問之技巧,減少在案件調查過程中對被害人造成之傷害;有關性平案件之警政連繫窗口為各地方政府婦幼隊」。三、為避免對校園性侵害事件被害人重複詢問,學校處理校園性侵害事件於進入調查程序前,相關人員並無對案情有詢問之權限,學校通報權責人員依相關法律規定進行通報時,僅依據申請人或檢舉人所提供之表面資訊內容,或學校教育人員於執行職務時初步獲知之資訊內容進行通報,尚無對被害人就實質案情部分進行詢問,請相關人員特別注意。四、現依據旨揭內政部警政署函知事項,請學校性平會於處理校園性侵害事件邀請員警參與調查或討論時,以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為聯繫窗口。
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105年6月24日北教大人藝字第1051000048號函辦理。 二、 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一) 研習時間:105年8月4日(四)上午10時至下午3時30分。 (二) 研習地點: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至善樓國際會議廳(位於至善樓B1)。 (三)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05年8月1日止,逕至報名網站(http://ift.tt/1weAOFU)進行報名。 (四) 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4小時。 三、 本案聯絡人:麋研齋楊小姐,電話(02)2732-1104轉83362或(02)2377-6648。 四、 檢附旨揭活動簡章,或逕至本局終身學習科網頁最新消息(http://ift.tt/1Q0D3p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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