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一、依據「桃園縣103年度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計畫」辦理。二、受理推薦期間:(一)團務行政人員:即日起至103年5月26日(星期一)止。(二)專任輔導員:即日起至103年5月26日(星期一)止。(三)兼任輔導員:即日起至103年6月2日(星期一)止。三、錄取公告:103年7月於本縣國民教育輔導團網站公告錄取名單。四、推薦方式:(一)由輔導小組或服務學校推薦,每人限參與一個輔導小組,不得跨組推薦。(二)推薦表詳如附表一(團務行政人員適用)及附表三(輔導員適用)。(三)推薦表及相關證明文件,掛號郵寄至「桃園市縣府路1號14樓,桃園縣政府教育局督學室收」,請在信封空白處註明「推薦桃園縣國民教育輔導團○○學習領域/議題輔導小組團員」,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推薦表務必填寫完整,未經服務學校相關人員核章者無效(如核章人員或被推薦者於103年8月1日職務異動,需重新填寫推薦表核章後繳交)。五、餘詳如附件實施計畫
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105年6月24日北教大人藝字第1051000048號函辦理。 二、 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一) 研習時間:105年8月4日(四)上午10時至下午3時30分。 (二) 研習地點: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至善樓國際會議廳(位於至善樓B1)。 (三)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05年8月1日止,逕至報名網站(http://ift.tt/1weAOFU)進行報名。 (四) 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4小時。 三、 本案聯絡人:麋研齋楊小姐,電話(02)2732-1104轉83362或(02)2377-6648。 四、 檢附旨揭活動簡章,或逕至本局終身學習科網頁最新消息(http://ift.tt/1Q0D3p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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