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本局於本(103)年8月18日至8月22日辦理「桃園縣103年度學校教師環境教育人員認證研習」,詳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依據環境教育法第18條「機關、公營事業機構、學校及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應指定人員推廣環境教育。前項學校所指定之人員,應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五年(105年)內,依第十條規定取得認證...」。二、本局為協助學校人員以「經歷」方式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特辦理旨揭研習,並業經教育部103年4月15日臺教資(六)字第1030053903號函完成時數認定,全程參與者由本局核發結業證書,以作為參與人員申請認證之依據,向認證機關申請認證。三、本案研習資訊如下:(一)研習時間:8月18日、19日、20日、21日、22日。(二)研習地點:本縣南勢國民小學(平鎮市中豐路南勢二段223號)。(三)報名方式:6月9日起逕上本縣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http://ift.tt/UnulKH
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105年6月24日北教大人藝字第1051000048號函辦理。 二、 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一) 研習時間:105年8月4日(四)上午10時至下午3時30分。 (二) 研習地點: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至善樓國際會議廳(位於至善樓B1)。 (三)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05年8月1日止,逕至報名網站(http://ift.tt/1weAOFU)進行報名。 (四) 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4小時。 三、 本案聯絡人:麋研齋楊小姐,電話(02)2732-1104轉83362或(02)2377-6648。 四、 檢附旨揭活動簡章,或逕至本局終身學習科網頁最新消息(http://ift.tt/1Q0D3p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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