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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教育部104年全國慈孝家庭楷模選拔及表揚活動實施計畫」1份

說明:一、依據教育部104年1月20日臺教社(二)字第1040007603號函辦理。二、教育部自99年起將每年5月訂為「孝親家庭月」,強調良好的親子關係需要靠彼此正向的互動,以親子雙向尊重與關懷為核心,期望喚起國人表現慈愛、重視行孝美德,倡導「父母慈、子女孝」符合現代社會生活之慈孝思維。三、旨揭活動選拔方式分推薦、初審及決審3階段辦理,本校請於104年3月6日(星期五)前,將推薦資料函送至本校輔導室輔導組辦理送件。家庭教育中心於104年3月13日(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初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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