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桃園市政府文化局105年3月4日桃市文視字第1050003189號函辦理。 二、 為本市推廣攝影藝術,增進本市市民生活美學知能,提升藝術鑑賞能力,文化局預計於本(105)年每月第二週之星期五舉辦學術講座,日期為3月11日、4月8日、5月13日、6月10日、7月8日、8月12日、9月9日、10月14日、11月11日計辦理九場「攝影與生活學術講座」,活動辦法如附件。 三、 為鼓勵本市教師踴躍參與,文化局將於教師研習系統開課,並於活動結束後核發2小時學習時數。 四、 旨揭講座計畫請至本局終身學習科公告區下載(網址:http://ift.tt/221Q2xa
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105年6月24日北教大人藝字第1051000048號函辦理。 二、 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一) 研習時間:105年8月4日(四)上午10時至下午3時30分。 (二) 研習地點: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至善樓國際會議廳(位於至善樓B1)。 (三)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05年8月1日止,逕至報名網站(http://ift.tt/1weAOFU)進行報名。 (四) 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4小時。 三、 本案聯絡人:麋研齋楊小姐,電話(02)2732-1104轉83362或(02)2377-6648。 四、 檢附旨揭活動簡章,或逕至本局終身學習科網頁最新消息(http://ift.tt/1Q0D3p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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