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國民教育輔導團實施要點」辦理。二、輔導員遴選程序:(一)續任輔導員:輔導小組召集校長得優先推薦續聘服務績優輔導員,輔導員繳交報名表及服務學校同意書至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彙辦,再交由輔導小組於105年7月13日前將複審結果函報本局。(二)新進輔導員:1、資格條件審查:本局辦理資格條件審查作業(計畫附件1-5),所送資料經審查合格,由各小組通知參加複審。2、複審(100%):由各輔導小組邀集各學習領域、議題學者專家和教育行政人員組成遴選小組,辦理書面審查(附件1-5),並依其專業所需訂定進行方式;複審期程自105年6月22日至7月6日止,參加遴選者逕依輔導小組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複審;輔導小組於105年7月13日前將複審結果函報本局。三、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05年6月15日止,請備妥報名資料審查表、複審評分表、報名表、服務學校同意書及個人教學重要檔案資料等(一律以A4格式列印),掛號郵寄至「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收」,請在信封空白處註明「徵聘桃園市國民教育輔導團輔導員」,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四、聯絡人:國教輔導團幹事陳佩玉老師(03)3387506-32。
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105年6月24日北教大人藝字第1051000048號函辦理。 二、 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一) 研習時間:105年8月4日(四)上午10時至下午3時30分。 (二) 研習地點: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至善樓國際會議廳(位於至善樓B1)。 (三)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05年8月1日止,逕至報名網站(http://ift.tt/1weAOFU)進行報名。 (四) 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4小時。 三、 本案聯絡人:麋研齋楊小姐,電話(02)2732-1104轉83362或(02)2377-6648。 四、 檢附旨揭活動簡章,或逕至本局終身學習科網頁最新消息(http://ift.tt/1Q0D3p6
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