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轉知本市106年度國民小學「教師閱讀指導證照審查」實施計畫供參,請踴躍參加

說明: 一、 依據本市國民中小學推動「閱讀新桃園」四年計畫-106年度閱讀教育計畫辦理。 二、 本案第2次審查收件日期為106年9月20日至106年10月12日止,本案原委由平興國小辦理,現改由林森國小承辦,請送件至林森國小教務處(地址:中壢區林森路95號,電話:03-4579213分機210)。 三、 另審查資料請以校為單位,送審說明及應注意事項請詳參計畫。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