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財團法人張老師基金會桃園分事務所108年9月27日(108)張基桃字第09241號函辦理。二、旨案活動係為配合本市將辦理第四屆「桃園市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倡導培力少年代表遴選」辦理,期待透過說明會,引導並促進未成年人對兒童權利公約各項原則及權益認知,並瞭解少年代表角色任務,增進對表意及公共事務之熱忱,進而投入參與遴選活動。三、本案活動時間將定於108年11月3日(星期日)上午8時30分,於本市南區青少年活動中心(桃園市平鎮區延平路一段168號A棟3樓)辦理。四、本次活動報名方式,可掃描簡章QR-Code線上報名,或洽詢財團法人張老師基金會桃園分事務所蔡先生,電話:03-4916999分機22,電子郵件:zeshido@gmail.com。
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105年6月24日北教大人藝字第1051000048號函辦理。 二、 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一) 研習時間:105年8月4日(四)上午10時至下午3時30分。 (二) 研習地點: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至善樓國際會議廳(位於至善樓B1)。 (三)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05年8月1日止,逕至報名網站(http://ift.tt/1weAOFU)進行報名。 (四) 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4小時。 三、 本案聯絡人:麋研齋楊小姐,電話(02)2732-1104轉83362或(02)2377-6648。 四、 檢附旨揭活動簡章,或逕至本局終身學習科網頁最新消息(http://ift.tt/1Q0D3p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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