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辦理。 二、 申請資格:設籍本市4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至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學生。但不含各級學校一年級第一學期學生、各級學校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進修補習學校、遠距教學、學分班、在職進修班、延長修業年限及研究所學生。 三、 申請程序及期限: (一) 申請期限:109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二) 辦理地點: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四、 申請方式:由就讀學校於申請期限受理申請,並初審申請人申請文件及造具申請學生名冊,於109年10月8日(星期四)前函文至本局(受文者: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辦理複審。 五、 旨案獎助不得與「原住民族委員會獎助大專校院學生實施要點」、「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及同性質補助要點或計畫重複申請。 六、 敬請學校承辦單位確實依照「應備文件查核單(附表,含書寫範例供參)」檢核學生申請文件資料,以利辦理複審作業進度及後續相關事宜。 七、 旨揭要點及附件電子檔請至本局局網最新消息下載(http://ipb.tycg.gov.tw/)。
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105年6月24日北教大人藝字第1051000048號函辦理。 二、 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一) 研習時間:105年8月4日(四)上午10時至下午3時30分。 (二) 研習地點: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至善樓國際會議廳(位於至善樓B1)。 (三)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05年8月1日止,逕至報名網站(http://ift.tt/1weAOFU)進行報名。 (四) 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4小時。 三、 本案聯絡人:麋研齋楊小姐,電話(02)2732-1104轉83362或(02)2377-6648。 四、 檢附旨揭活動簡章,或逕至本局終身學習科網頁最新消息(http://ift.tt/1Q0D3p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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