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重申落實停止使用自來水供應非急需或必要用水,詳如說明,請查照說明:一、依據本府109年11月9日府經公字第1090284275號函辦理。二、桃園、新竹、苗栗及臺中供水地區已自109年10月14日起調整水情燈號為減壓供水的黃燈,除由自來水事業實施自來水離峰及夜間減壓供水外,同時由政府機關及國營事業帶頭節水,停止使用自來水供應噴水池、澆灌、沖洗外牆及水溝等非急需或非必要用水,各地方政府均已開放各地水資源回收中心(污水處理廠)提供放流水作為次級用水使用。三、配合防疫需要,防疫洗手等衛生所需用水不受限制,請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示事項辦理;惟請務必避免舉辦耗水量較多活動如游泳或潑水遊憩等,同時確實停止以自來水供應露天噴水池等設施用水,以達成節約用水目標。
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105年6月24日北教大人藝字第1051000048號函辦理。 二、 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一) 研習時間:105年8月4日(四)上午10時至下午3時30分。 (二) 研習地點: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至善樓國際會議廳(位於至善樓B1)。 (三)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05年8月1日止,逕至報名網站(http://ift.tt/1weAOFU)進行報名。 (四) 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4小時。 三、 本案聯絡人:麋研齋楊小姐,電話(02)2732-1104轉83362或(02)2377-6648。 四、 檢附旨揭活動簡章,或逕至本局終身學習科網頁最新消息(http://ift.tt/1Q0D3p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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