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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國立新竹教育大學辦理教育部補助103年度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輔導專長6學分班招生簡章1份

說明:一、依據國立新竹教育大學103年1月28日竹大推廣字第1030001102號函辦理。二、旨揭學分班報名資格:現職國民小學教師,自97學年度起曾任國民小學輔導教師或輔導主任、輔導組長年資達1年(含)以上未滿3年(包含取得合格教師證書後,曾任3個月以上國民小學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之年資),且為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雙主修)或持有輔導(活動)科/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專長教師證書者。三、請老師於103年3月1日(星期一)下班前,並檢附報名表(如附件3)、教師證書影本、聘書影本、在職證明、輔導服務年資證明、畢業證書影本及歷年成績單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至輔導室輔導組辦理

轉達教育部依據內政部警政署函知,有關校園性侵害案件聯繫窗口為縣(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

說明:一、依據教育部103年2月5日臺教學(三)字第1030011153號函辦理。二、本案係源自前內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102年6月24日召開第6屆第4次委員會議討論之提案,目的係考量校園性侵害事件可能經歷社政、警政、司法等系統及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之詢問,為減少被害人多次陳述之創傷,爰決議「請司法、警政及相關網絡單位加強專業人員教育訓練,以提升相關人員與被害人溝通、詢(訊)問之技巧,減少在案件調查過程中對被害人造成之傷害;有關性平案件之警政連繫窗口為各地方政府婦幼隊」。三、為避免對校園性侵害事件被害人重複詢問,學校處理校園性侵害事件於進入調查程序前,相關人員並無對案情有詢問之權限,學校通報權責人員依相關法律規定進行通報時,僅依據申請人或檢舉人所提供之表面資訊內容,或學校教育人員於執行職務時初步獲知之資訊內容進行通報,尚無對被害人就實質案情部分進行詢問,請相關人員特別注意。四、現依據旨揭內政部警政署函知事項,請學校性平會於處理校園性侵害事件邀請員警參與調查或討論時,以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為聯繫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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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年2月11日 下午12:14 相片中的評語數: 0 觀賞相片

桃園縣中小學食用有機蔬菜記者會

日期: 2014年2月11日 上午10:36 相片中的評語數: 0 觀賞相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