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本府104年10月21日府社障字第1040276644號函暨「桃園市104年度模範身心障礙者遴選計畫」辦理。 二、 本案預計表揚對象30名,分述如下: (一) 模範身心障礙者:設籍本市,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計表揚10人。 (二) 模範身心障礙家庭照顧者:設籍本市,親自長期照顧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家屬者,計表揚10人。 (三) 模範身心障礙服務人員:推行身心障礙福利有功人員且實際於本市提供身心障礙者服務,計表揚10人。 三、 本案推薦資料應於104年11月5日(星期四)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檢附所推薦候選人資料免備文逕送本府社會局,請將推薦檔案以電子郵件傳送104155@mail.tycg.gov.tw(03-3322101*6303李璟禎)。 四、 檢附函文及附件各1份。 詳如附件
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105年6月24日北教大人藝字第1051000048號函辦理。 二、 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一) 研習時間:105年8月4日(四)上午10時至下午3時30分。 (二) 研習地點: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至善樓國際會議廳(位於至善樓B1)。 (三)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05年8月1日止,逕至報名網站(http://ift.tt/1weAOFU)進行報名。 (四) 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4小時。 三、 本案聯絡人:麋研齋楊小姐,電話(02)2732-1104轉83362或(02)2377-6648。 四、 檢附旨揭活動簡章,或逕至本局終身學習科網頁最新消息(http://ift.tt/1Q0D3p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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