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一、依據教育部補助國民中小學藝術與人文教學深耕實施要點暨本市104年度推動國民中小學藝術與人文教學深耕計畫辦理。二、旨揭計畫內容摘要如下(餘詳實施計畫):(一)甄選內容:校內實施藝術與人文教育故事,如藝術家與校內教師協同教學、藝術與人文教育對學生產生影響等,及令人感動或成果斐然之事蹟。(二)參加對象:1、本市各市立國中小教師。2、104年申辦藝術與人文教學深耕計畫學校至少繳交1件作品。(三)徵稿收件地點:桃園市文山國民小學(收件人:教務處彭宏育主任,e-mail:tomwolf@wsps.tyc.edu.tw,電話:03-3601400轉210)。(四)獎勵方式:依「桃園縣各級學校教職員獎懲要點」辦理,評審得依作品件數與水準酌予調整或從缺。1、第一名:各類別取1名,每件作品最多3名教師,各核予嘉獎1次。文字類發給每千字1,020元,不足千字每字1.02元,每件上限3,000元稿費,紀錄片類發給每件3,000元稿費。2、第二名:各類別取2名,每件作品最多3名教師,各核予獎狀1張。文字類發給每千字920元,不足千字每字0.92元,每件上限2,100元稿費,紀錄片類發給每件2100元稿費。3、第三名:各類別取3名,每件作品最多3名教師,各核予獎狀1張。文字類發給每千字820元,不足千字每字0.82元,每件上限1,600元稿費,紀錄片類發給每件1600元稿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