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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顯示的是 12月 22, 2019的文章

108學年(下)社團繳費公告

體育組公告:1.依據本校社團辦法,社團報名人數未達10人不予以開課,108(下)社團不開課名單:B04雷切創課、B05創課麥坤、D03手縫布偶社。校隊培訓社團不在此限。2.因製單系統規定,同一日的社團費用合併。例如:星期一報名2個社團,只會收到一張繳費單,費用為2個社團的總和。3.108下社團繳費單已請各班導師轉發,繳費期限到109/1/5(日),請學生家長詳閱注意事項。

轉知本校辦理108學年度「桃園市書法專業教學師資專業成長課程---書法教師專業成長工作坊」一案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8年10月31日桃教小字第1080096571號函辦理。 二、 研習主題: (一) 第一堂:兒童書法藝術概說與教材教法(內含書寫體驗) (二) 第二堂:篆刻的藝術-落款與用印簡介,拓印的實用操作。 (三) 第三堂:書法欣賞-桃園古蹟廟宇匾聯書法欣賞。 (四) 第四堂:拓碑與刻碑的實用操作。 三、 研習日期:109年2月7日(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10分,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6小時。 四、 參加人員:本市各國民中小學教師,共計90人(含工作人員)。 五、 研習地點:桃園市桃園區南門國民小學優活館(桃園市桃園區復興路303號)。 六、 報名方式:請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報名(承辦學校:南門國小),以90名為限。 七、 本研習提供餐盒,請參與之學員於109年1月20日前至研習系統完成報名,並註明葷、素,俾利統計人數。另為響應環保,學員請自備環保杯、筷。 八、 自備用具:大楷毛筆、硯台、墊布。 

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2020桃園燈會-手作提燈傳承」種子師資培訓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下稱觀旅局)108年12月17日桃觀旅字第1080015667號函辦理。二、為推廣手作提燈傳承,觀旅局訂於109年1月3日至1月18日期間辦理「2020桃園燈會-手作提燈」種子師資培訓課程,課程將教授13種簡易手作燈籠製作,燈籠取材來自生活用品的有效利用,以期教師可透過本次課程學習,爾後融入教學,上揭培訓課程製作之提燈將於2020桃園燈會期間(109年1月31日至2月12日)展出。三、本次「2020桃園燈會-手作提燈」種子師資培訓課程(如附件)將於本(108)年12月20日至12月27開放報名,報名方式如下:(一)網路線上報名:BeClass 線上報名系統網站登錄,並填妥報名表並提供相關佐證資料。(二)電郵報名:請填妥報名表(如附件二)以拍照或掃描方式,將檔案傳送至E-mail: maxim1699@gmail.com,郵件標題請標明「2020桃園燈會-手作提燈傳承培訓工作小組」收。(三)若有疑問請逕洽:林小姐(0932-225384)或王先生(0927-952023)。

「南中心 南崁情」鄉土音樂會

一、本校女聲合唱、男聲合唱、混聲合唱、直笛團、口琴隊等五個比賽性音樂社團,及甫成立的弦樂四重奏樂團,將辦理「南中心 南崁情」鄉土音樂會,敬邀貴校參與演出。二、演出時間:108年12月28日(六)14:00~16:00;演出地點:南崁高中四樓演藝廳。

轉知桃園市108學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學品質計畫─國小國語文學力檢測分析工作坊研習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及教育局108年9月11日桃教中字第1080080739號函辦理。 二、 辦理時間及地點: (一) 時間:109年01月08日(三)13:30至16:30。 (二) 地點:桃園市中壢區興國國民小學(中壢市元化路二段62號)。 三、 參加對象: (一) 全市各國小語文領域教師。 (二) 全市各國小對此課程有興趣的老師。 (三) 桃園市國教輔導團國語文領域輔導員。 四、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研習前一日逕至本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登錄報名(承辦單位:興國國小),並依參加對象報名順序先後錄取,額滿為止。 五、 本局同意核予參加人員、桃園市國民教育輔導團團員、 工作支援人員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者核實發予研習時數3小時。 六、 因本校停車位有限,敬請盡量共乘或自行參閱本校附近停車參考位置。 

教育部體育署辦理「109年補助學校辦理山野教育推廣計畫」

主旨:檢送教育部體育署辦理「109年補助學校辦理山野教育推廣計畫」1份,請查照。說明: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8年12月19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080045512號函辦理。二、為提升各級學校學生對山林環境、生態保育之知識教育,加強登山安全並減少山難發生,有效落實建立學生正確之山野及登山運動安全觀念,教育部體育署辦理「109年補助學校辦理山野教育推廣計畫」,並酌予補助活動經費。三、旨案計畫內容摘錄如下:(一)補助對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二)本計畫擇優補助,補助類型如下:1、學校發展山野教育策略聯盟方案。2、學校發展山野教育優質課程方案。3、一次性之山野教育體驗活動方案。(三)計畫期限:自109年1月1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四)本案教育部體育署採部分補助,自籌款須由學校自行籌措或結合社會資源辦理。四、請有意願申請之學校於108年12月31日(星期二)前將學校計畫書(含摘要表)1式2份及電子檔光碟1份報局彙整,逾期恕不受理申請五、本案聯絡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蘇威丞先生,電話:02-7734-1876。

防範流感及腸病毒群聚事件持續落實相關防治工作

說明:一、依據疾管署監測資料顯示,國內12月8日至12月14日門急診類流感就診達92,475人次,較前一週提升21.2%,明顯上升,尚未進入流感流行期;流感併發重症病例數亦上升,以感染A型H1N1為多;腸病毒疫情持續下降且已脫離流行期,惟腸病毒71型仍持續於社區活動。二、請貴校(園)應依照「教托育人員腸病毒防治手冊」及「學校/幼兒園/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流感群聚防治指引」持續進行傳染病防疫措施:(一)加強衛生教育宣導,並請教職員工生注意呼吸道衛生、咳嗽禮節及手部衛生。(二)落實相關通報作業,如有疑似流感群聚事件應立即通報衛生單位,並配合進行防疫管制措施。(三)請教職員工生落實生病不上班、不上課,並請貴校(園)確實遵守本市腸病毒防疫措施。三、相關腸病毒及流感防治資訊請逕至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首頁」(網址:http://www.cdc.gov.tw)/「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三類法定傳染病」、「第四類法定傳染病」/「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流感併發重症」項下瀏覽及下載運用。

南崁國小校園空氣品質警示及防護措施

空氣品質 指標 (AQI) 0~50 51~100 101~150 151~200 201~300 301~500 對健康影響 與活動建議 良好 普通 對敏感族群不健康 對所有族群不健康 非常不健康 危害 Good Moderate Unhealthy for Sensitive Groups Unhealthy Very Unhealthy Hazardous 狀態色塊 綠 黃 橘 紅 紫 褐紅 一般民眾 活動建議 正常戶外活動。 正常戶外活動。 1.一般民眾如果有不適,如眼痛,咳嗽或喉嚨痛等,應該考慮減少戶外活動。 2.學生仍可進行戶外活動,但建議減少長時間劇烈運動。 1.一般民眾如果有不適,如眼痛,咳嗽或喉嚨痛等,應減少體力消耗,特別是減少戶外活動。 2.學生應避免長時間劇烈運動,進行其他戶外活動時應增加休息時間。 1.一般民眾應減少戶外活動。 2.學生應立即停止戶外活動,並將課程調整於室內進行。 1.一般民眾應避免戶外活動,室內應緊閉門窗,必要外出應配戴口罩等防護用具。 2.學生應立即停止戶外活動,並將課程調整於室內進行。 敏感性族群 活動建議 正常戶外活動。 極特殊敏感族群建議注意可能產生的咳嗽或呼吸急促症狀,但仍可正常戶外活動。   1.有心臟、呼吸道及心血管疾病患者、孩童及老年人,建議減少體力消耗活動及戶外活動,必要外出應配戴口罩。 2.具有氣喘的人可能需增加使用吸入劑的頻率。 1.有心臟、呼吸道及心血管疾病患者、孩童及老年人,建議留在室內並減少體力消耗活動,必要外出應配戴口罩。 2.具有氣喘的人可能需增加使用吸入劑的頻率。 1.有心臟、呼吸道及心血管疾病患者、孩童及老年人應留在室內並減少體力消耗活動,必要外出應配戴口罩。 2.具有氣喘的人應增加使用吸入劑的頻率。 1.有心臟、呼吸道及心血管疾病患者、孩童及老年人應留在室內並避免體力消耗活動,必要外出應配戴口罩。 2.具有氣喘的人應增加使用吸入劑的頻率。 學校防護措施 正常戶外活動 正常戶外活動,敏感族群注意。 減少敏感性族群學生戶外活動 1.將戶外課程活動調整於室內或延期辦理 2.敏感學生應留在室內並減少體力消耗活動,必要外出應配戴口罩。 3.一般學生應避免長時間劇烈運動,進行其他戶外活動時應增加休息時間。 立即停止戶外活動,課程調整室內進行。 1.達停課標準 2.前一日下午5時30分預報次日AQI值

「食境體驗教育營」冬令營活動簡章

主旨:函轉本府衛生局辦理「109年度食境體驗教育營」冬令營活動,請貴校鼓勵學童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說明: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08年12月17日桃衛食管字第1080129505號函辦理。二、為強化學童食品安全正確知識與觀念,紮根食品安全衛生教育,本府衛生局於109年2月4日(星期二)辦理旨揭活動,報名資訊如下:(一)報名時間:108年12月30日零時起至109年1月8日止(額滿提前截止報名),活動當天不受理現場報名。(二)報名方式: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網址:https://dph.tycg.gov.tw/index.jsp)首頁/便民服務/線上服務/線上報名系統登錄報名。(三)參加對象:國小學童3~6年級共計50名(以未曾參加該局營隊活動者優先錄取)。(四)報到地址:桃園市政府衛生局中壢檢驗室(地址:桃園市中壢區普義里溪州街296號4樓)。三、檢附活動簡章1份。

檢送本府預告修正「噪音管制區內不得從事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之行為及其時間、地區或場所」草案公告資料1份

主旨:檢送本府預告修正「噪音管制區內不得從事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之行為及其時間、地區或場所」草案公告資料1份,請查照。說明:依據本府108年12月20日府環噪字第1080324155號函辦理。

有關學生訂購外送平台餐飲一案

主旨:有關學生訂購外送平台餐飲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說明:一、基於維護學生飲食安全、提供均衡營養及避免食安疑慮,學校員生消費合作社販售食品品項均須依教育部暨衛生署公告「校園飲品及點心販售範圍」規範辦理。二、近來外送平台興起,外送餐飲服務亦進入校園,惟目前對各類外送飲食尚無安全管理規範,恐造成校園食安疑慮。三、請貴校對學生加強均衡飲食健康教育,並利用學校網頁、公開集會方式加強宣導,提醒學生外送餐飲恐有衛生安全與營養不均等問題,並透過給家長的一封信、親師座談會等溝通管道,請家長多加留意關心孩子飲食狀況。

轉知教育部109年國民小學師資類科學科知能評量相關事宜一案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8年12月19日臺教師(二)字第1080185362A號函辦理。 二、 為落實十二年國教推動精緻師資培育素質,檢核國民小學師資生修習職前教育專業課程(含國語、數學、社會、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之學習成效,俾利師資培育大學調整課程設計及提供增能課程,並鼓勵現職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自然專長,精進教學知能,以及開放各縣市教師甄選參採本評量結果,特辦理旨揭評量。 三、 旨案學科知能評量電子簡章訂於108年12月26日(四)中午12時後公告於教師專業能力測驗中心網站(https://tl-assessment.ntcu.edu.tw/),109年度計辦理3次評量。第一梯次於109年1月6日~15日下午5時止受理網路報名、3月7日~21日進行評量;第二梯次於109年5月12日~21日下午5時止受理網路報名、7月4日~18日進行評量;第三梯次於109年9月11日~21日下午5時止受理網路報名、10月31日~11月14日進行評量。 四、 本學科知能評量為電腦化適性測驗,囿於試場座位限制,如報名人數超出名額,將依下列報考資格類別順序受理: (一) 第一類:已取得國民小學教師證書者,且為公私立國民小學編制內專任教師。 (二) 第二類:已取得國民小學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 (三) 第三類:已取得國民小學師資類科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證明,且完成教育實習,但尚未取得國民小學教師證書者(舊制),以及已取得國民小學師資類科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證明,且通過國民小學師資類科教師資格考試,但尚未取得國民小學教師證書者(新制)。 (四) 第四類:尚未取得國民小學師資類科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證明之教育實習學生(舊制),以及已取得國民小學師資類科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證明者(新制)。 (五) 第五類:刻正修習國民小學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之在學師資生。 五、 本評量109年度暫不收取報名費用,未來將朝「使用者付費原則」規劃。 六、 教育部業同意本評量結果提供予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各縣(市)政府及轄屬國民小學辦理教師甄選時參採使用,爰請轉知相關人員踴躍報考,並請於網站公告相關訊息。 

轉知桃園市108學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學品質計畫「領域召集人課程與教學研討」─國小國語文學力檢測分析研習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108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及桃園市108學年度國民教育輔導團整體團務計畫辦理。 二、 辦理時間及地點: (一) 時間:108年12月21日(六)09:00至16:30。 (二) 地點:桃園市中壢區興國國民小學(中壢市元化路二段62號)。 三、 參加對象:請各校務必依下列順序遴派教師參加。 (一) 國語文領域召集人。 (二) 國語文學習領域授課教師。 (三) 桃園市國教輔導團國語文領域輔導員。 (四) 有興趣提升國語文學習領域教學知能之教師 。 四、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研習前一日逕至本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登錄報名(承辦單位:興國國小),並依參加對象報名順序先後錄取,額滿為止。 五、 參與本工作坊研習之教師及工作人員,研習當日所屬學校本權責給予公(差)假登記;教師研習部分竅實核發研習時數,本研習全程參與之教師及工作人員可於活動結束後一年內在不影響課務之情形下擇期竅實補休,倘有相關疑問請逕洽興國國小楊老師,電話:(03)4258158#112 六、 因本校停車位有限,敬請盡量共乘或自行參閱本校附近停車參考位置

轉知本市急難救助及急難紓困DM,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一、依據桃園市政府社會局108年12月11日桃社助字第1080112537號函辦理。二、依社會救助法第21條,倘家內發生急難事由且有生活陷困,請申請人洽詢所在戶籍地公所(急難救助)或居住地(急難紓困)申辦。(一)急難救助:因死亡無力殮葬、意外傷害、罹患重病、失業(需有求職證明3張)等其事由,申請人需設籍在本市,向戶籍地公所社會課辦理(可跨區送件)。(二)急難紓困:因死亡、失蹤、罹患重傷病(一個月以上治療或療養、重大傷病,以致無法工作)、失業(非自願性離職)或為脆弱家庭等其他因逢變故,導致生活陷於困境(申請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申請人向居住地公所社會課辦理。三、隨函檢送急難救助及急難紓困DM各1份供參。四、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社會局承辦人:龍秀敏;電話:03-3322101分機6403。五、上開檔案亦可至本局網站首頁(http://www.tyc.edu.tw/)/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分類:國中教育科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