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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顯示的是 12月 8, 2013的文章

狂犬病防疫教育宣導

主旨:請各校於寒假前持續強化教職員工生及家長有關狂犬病防疫教育宣導,請 查照。說明: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2年12月10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20128322號函辦理。二、請持續宣導及辦理下列事項:(一)遵守「二不一要」-不要棄養寵物,不要接觸及捕捉野生動物,要為寵物每年施打狂犬病疫苗。(二)如遭動物抓咬傷,謹記4口訣,1記:保持冷靜記住動物特徵、2沖:大量清水、肥皂沖洗傷口並用優碘消毒、3送:儘速送醫評估是否打疫苗、4觀:儘可能將咬人動物繫留觀察10日。(三)請加強指導學生(尤其是國中、小學生)如遭動物抓咬傷,應立即向家長或學校人員等報告,俾採必要措施。(四)犬、貓施打狂犬病疫苗後,應領取預防注射證明書及當年度的預防注射頸牌予犬、貓繫掛。(五)如發現動物行為出現異常,如停止吃喝、不安、頻尿、畏光或出現攻擊性等,請儘速通報各地動物防疫機關處理(通報專線:0800-761-590)。(六)請依「學校因應狂犬病疫情整備情形檢核表」(如附件) 逐項檢核,由學校各權責單位跨處室合作完備各項防疫措施,相關紀錄及資料留存備查。三、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網站(http://140.122.114.217/health/)之狂犬病防疫專區,包括教學資源與教育宣導資料、學校處理方式、通報專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之專區網站等(衛生福利部民眾疫情通報及諮詢專線:0800-001922)。

本縣102學年度教育部「補救教學實施方案─國民小 學現職教師補救教學增能研習實施計畫」尚未研習老師,請留意

說明: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2年7月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20063702號函、教育部對各地方政府統合視導指標暨本局102年7月17日桃教小字第1020041710號函辦理。二、為落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規劃國中小現職教師皆須接受8小時補救教學知能研習(102年12月31日前完訓率須達100%),本案請貴校確實通知尚未完成8小時補救教學知能研習之教師,逕至本縣研習系統(承辦學校楊光國中小)報名。三、研習時間:102年12月14日(星期六)上午8時至下午5時10分。四、研習內容:詳參附件。五、研習地點:楊光國中小。六、參加對象:102學年度本縣各縣立國小新進教師或現職教師以及3個月以上長期代理代課教師(共計226位)尚未完成補救教學8小時研習者(未達8小時皆須參加)。七、本案參與人員請各校核予公假登記,並准予6個月內覈實補休。

607許雅軫

日期: 2013/12/11 上午6:11 相片中的評語數: 0 觀賞相片

201吳孟倩.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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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李佳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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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陳芷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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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姜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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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李沛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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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委員會「鼓勵國民中小學學校參加客語能力認證 績優作業要點」

說明: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02年12月6日客會文字第1020021002號函辦理。二、客家委員會為提升學生客語能力,加強推展客語向下扎根,鼓勵國民中小學學生踴躍參加客語能力認證考試,於99年3月22日訂頒旨揭要點,針對國民中小學學校鼓勵學生參加客語能力認證考試,達獎勵標準之學校相關人員予以敘獎。三、凡符合敘獎條件之學校,請依所附表件造具清冊併同客語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影本等資料,於103年3月31日前逕送客家委員會憑辦。四、旨揭要點及表件電子檔可至該會網站(http://www.hakka.gov.tw/主動公開資訊/法規及行政規則/客家委員會鼓勵國民中小學學校參加客語能力認證績優作業要點)查詢及下載。五、本案倘有疑義,請洽該會承辦人李小姐,聯絡電話;02-8789-4567分機730。

轉知文昌國中辦理本縣102年度北區特殊需求學生升學國 中家長轉銜知能研習

說明:一、本案研習對象為:103學年度即將升學國中之特殊需求學生家長、教師,預計80人,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3小時。二、本案研習時間及地點:102年12月28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至12時,假文昌國中(地址:桃園市民生路729號)辦理;因停車位有限請轉知欲參加研習者盡量搭乘公共運輸工具或採共乘方式前往研習地點。三、本案報名方式:請於102年12月23日前至特殊教育網路通報系統(網址:http://www.set.edu.tw/)→教師研習→桃園縣→學年(102)、學期(上)、登錄單位(文昌國中)報名,並請報名人員逕行上網查詢錄取與否。

轉知大坡國中辦理桃園縣教育學堂親職教育講座

說明:一、時間:102年12月13日(五)晚上7點至9點半。二、地點:本校三樓視聽教室。三、講題:終身閱讀的培養-從家庭出發。四、講師:陳懷德教授。五、首次參加之家長於簽到時發予學習護照,日後參加其他場次 請攜帶本護照以累記認證章,家長可依教育學堂課程表選擇參加,同一年度參與4場以上者,將由桃園縣政府頒發「學習楷模獎,連續二年度參與4場以上者,發予「學習典範」獎。六、本案聯絡人:大坡國中輔導室林美伶組長,聯絡電話:03-4768350#612。(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