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市即將進入腸病毒流行期,請貴校落實腸病毒防治機制,請查照。說明: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08年5月29日桃衛疾字第1080054841號函辦理。二、依據本府衛生局腸病毒疫情監測資料顯示,本(108)年近3週腸病毒健保門急診就診人次持續攀升,第21週(5月19日至5月25日)腸病毒健保就診人次達1,078人次,已超過流行閾值(1,000人次),本市預計下週進入腸病毒流行期。三、流行期間,腸病毒極易透過學幼童密切接觸,造成校園群聚感染,請貴校應依規定落實腸病毒通報作業,並務必遵守「生病不上學」,因腸病毒傳染力極高,腸病毒病童不論感染何種型別,應在家自主隔離,原則上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教托育人員防治手冊建議應自發病日起休息7日,以減低傳染的風險。四、學校針對學童常接觸的門把、桌椅、玩具、室內遊戲設施等一般環境以及如廁後濺出馬桶汙染之外圍環境,應分別確實泡製500PPM與1,000PPM之漂白水定期進行環境清消工作,阻絕腸病毒傳染途徑。五、家長及嬰幼兒照顧者外出返家務必先更衣,摟抱、餵食嬰幼兒前,應注意個人手部衛生,落實「濕、搓、沖、捧、擦」洗手五步驟,以降低腸病毒傳播機會。六、家長及嬰幼兒照顧者應留意個人衛生習慣及防護措施,並應注意是否出現「持續發燒、嗜睡、意識不清、活動力下降、手腳無力」、「肌抽躍(無故驚嚇或突然間全身肌肉收縮)」、「持續嘔吐」與「呼吸急促或心跳加快」等腸病毒重症前兆,若發現孩童有重症前兆病徵應儘速送醫,降低重症發生的機會,並儘速送往本市5家腸病毒重症責任醫院(林口長庚紀念醫院、聖保祿醫院、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敏盛綜合醫院、國軍桃園總醫院)就醫,以獲得妥善治療,降低重症發生機會。七、如行政區經衛生局公告出現腸病毒71型檢驗陽性或年齡滿三個月以上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確診個案,則該行政區內之國小(低年級)自衛生局公告日次日起至12月31日為止,於同一班級一週內出現二名腸病毒病童(不論腸病毒型別,含疑似)時須停課7日,相關資訊可至衛生局網站(http://dph.tycg.gov.tw)/主題專區/疾病管制專區/腸病毒專區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