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一、依據本縣102年度推動家庭教育設置教育學堂實施計畫辦理。二、本案獎勵方式如下:(一)學生家長獎勵部分:1、各校家長參與教育學堂講座,於學習護照上蓋章,102年度參加4場以上者,由本局核發「學習楷模」獎狀;101及102年度皆參與4場(合計8場)以上者,由本局核發「學習典範」獎狀。2、符合「學習典範」獎勵標準者,請勿重複列入「學習楷模」獎勵名單。 三、如有符合資格之家長 ,請於1月3日12:00前將教育學堂「學習護照」繳至輔導室輔導組彙整。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5年6月16日臺教體署學(二)字第1050016558號函辦理。 二、 參加對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國小、國中與高中職)教師為主要研習對象,各場次人數約100名。 三、 辦理梯次時間及地點: (一) 中區:105年07月08日(星期五)上午08時00分至下午17時30分,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求真樓一樓演講廳(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 (二) 北區:105年07月07日(星期四)上午08時00分至下午17時30分,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體育館三樓金牌講堂(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號)。 (三) 南區:105年07月05日(星期二)上午08時00分至下午17時30分,國立臺南大學文薈樓J106演講廳(臺南市中西區樹林街二段33號)。 四、 「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線上報名: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http://ift.tt/28ZEKY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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