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一、依據桃園縣103年度國民小學身心障礙學生課後照顧服務暑期專班實施計畫辦理。二、服務對象:設籍並就讀本縣國民小學一年級至六年級(不含學前升小一)之中度(含)以下並具生活自理能力之身心障礙學生(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並有效期限內)為原則。三、服務期程:103年7月7日至8月1日止(星期一至星期五),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4時,如遇颱風等天然災害,經本府宣布停止上課時,則不另補課。四、費用:每人收費2,500元,學生於開課3日內因故無法參加本專班,退還1,250元,但於開課第4日起無法繼續參加者,不予退費。五、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03年6月13日止 (以報名先後順序、積分資格為錄取依據)。報名表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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