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一、依據102年1月11日桃教督字第1020001848號函辦理。二、因應12年國民基本教育制度的實施,身處教育現場第一線的教師,面對學習方式的改變、課程與教材的革新、家長高度參與學校事務的挑戰、媒體與社會的高度關注以及形形色色的學生問題等,工作壓力愈形加重。但教育改革能否成功,教師始終是最重要的推手,而學校端的教師專業發展文化,至為關鍵。有鑒於此,本縣102年度起擬定「教學領導教師設置方案」並試辦推廣,預計3年內培訓180位國中小教學領導教師,透過其專業分享,來提升學校內初任教師專業表現、協助有成長需求教師改進教學、肯定資深優良教師的貢獻並提供其協助他人的機會。本方案之教學領導教師(mentor teacher)係經學校推薦,教育局專業培訓、認證後,回歸學校協助教師專業發展工作,使有能力、有熱忱的教學領導教師能深佈校園中,帶動各校專業學習社群文化,落實同儕學習之效果,強化本縣教師專業素養,確保學校教學效能,以提升本縣中小學教育品質。三、本案實施計畫及申請表等詳如附件一、二、三。四、有意薦送教師培訓之學校,請依相關規定於6月16日前,將「教學領導教師薦送培訓申請表」、「教學領導教師薦送培訓教師名單」電子檔寄至yg240@m2.ygjps.tyc.edu.tw,紙本核章後送(寄)至陽光國民中小學的辦理。請有意願的老師向教學組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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