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03年7月21日原民綜字第1030038250號函暨行政院103年6月26日第3404次院會決議辦理辦理。二、上開決議略以:「政府為落實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規定及原住民族基本法第4條尊重民族意願及多元文化之意旨,自民國90年起陸續核定邵族、噶瑪蘭族、太魯閣族、撒奇萊雅族、賽德克族等5族為臺灣原住民族之一族。再加上原先的九族,臺灣原住民族共有14族。從今天開始,拉阿魯哇族及卡那卡那富族正式成為臺灣原住民族第15族、第16族,請原住民族委員會依照簡政務委員太郎審查會議結論,會同相關部會就戶政登記、教育課程、文化傳承等面向研擬配套措施,並請原住民族委員會提供該二族的族群特色、歷史、文化、語言等相關資訊,讓國人瞭解臺灣族群多元文化的內涵。」按上開決議,原住民族委員會製作該兩族族群特色、歷史、文化及語言之簡介,爰請將相關資料廣為周知,讓國人瞭解臺灣原住民族各族文化之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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