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縣政府文化局103年10月16日桃縣文視字第1030012215號函辦理。二、活動訊息如下:(一)參加資格:凡喜愛書法藝術者均可報名參加。(二)旨揭比賽分初選及決賽兩階段舉行:1、初選收件日期:103年12月15日(星期一)至103年12月26日(星期五)前將作品送至「33053桃園市縣府路21號 /桃園縣政府文化局視覺藝術科」收,信封請註明「第九屆桃園全國春聯書法比賽」作品,郵寄者以郵戳為憑。2、決賽:入選決賽者請於104年2月7日(星期日)於桃園縣立體育館(巨蛋)現場書寫。三、相關參賽辦法及報名表請至該局網站下載(網址http://www.tyccc.gov.tw/『下載專區』)。四、本案相關事宜,請逕洽本府文化局視覺藝術科羅炤月專員(電話:03-3322592轉8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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