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03年5月26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30054873號函暨本局103年4月18日桃教小字第1030026030號函續辦。二、為增進教師專業素養,並配合教育部推動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英語專長政策,請鼓勵所屬英語教師踴躍申請103年英檢報名費補助,補助原則如下:(一)現職編制內之合格國民中小學英語教師於103年1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期間通過英語檢測筆試或口試,並達到CEF架構之B2級(含B2級)者,得補助報名費(不含資料處理等手續費)。(二)CEF架構之對照表係由檢測單位自行公布,請於申請時附上報考檢測之對照表。(三)每位教師當年度至多申請1種英語檢測報名費補助;申請補助通過者須撰寫檢測通過心得分享,並將核予嘉獎1次(通過筆試及口試者)或獎狀1張(通過筆試或口試者),以資鼓勵。三、請貴校於103年12月19日(星期五)前,彙整103年下半年「本縣補助國民中小學英語教師通過103年度英檢報名費統計調查表」、「報名費單據」、「CEF架構對照表」及「成績通知單」等資料影本1式2份(註明與正本相符並加蓋人事主任職章)函報本局申請,俾利送國教署審核補助。四、檢送上開英檢報名費統計調查表1份或可逕至本縣國民中小學英語教學資源網(http://ift.tt/RJt1iX)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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