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04年1月8日臺教師(三)字第1030194410號函辦理。二、旨揭競賽活動目的:為結合理論與實務,提供師資生驗證及實踐教學理論經驗,在職教師精進教學知能。三、旨揭競賽活動簡章及彙整表內容包括國語領域教學研究中心、英語領域教學研究中心、本土語言領域教學研究中心、社會領域教學研究中心、藝術與人文領域教學研究中心、健康與體育領域教學研究中心、綜合活動與生活課程領域教學研究中心、特殊教育域教學研究中心、幼兒教育教學中心等10個領域競賽簡章。四、本案為鼓勵各校師資生及在職教師參與,豐富優良教案及教學演示影片,續傳優質經驗,獲獎者教育部將建請本局優予敘獎。五、各學習領域繳件時間及競賽相關規範請參閱簡章,如有未盡事宜,請逕洽簡章所載各學習領域助理。六、檢附旨揭競賽簡章及彙整表1份,電子檔亦可於國民小學學習領域教學中心平台(http://ift.tt/1BaqGA7)下載。
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