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請加強校園飲食營養教育,以建立教職員工生良好飲食習慣,維護其身體健康,請查照。說明: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4月2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40046410號函暨教育部104年4月20日臺教綜(五)字第1040051101A號書函轉立法院第8屆第7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薯條與洋芋片等油炸食品致癌!?含毒性化學物質『丙烯醯胺』之高溫油炸食品管理」公聽會會議紀錄辦理。二、依衛生福利部於前述公聽會提供資料顯示,有研究指出,丙烯醯胺會造成DNA、神經與生殖系統之損傷;世界衛生組織(WHO)國際癌症研究中心(IARC)將丙烯醯胺歸類為Group2A的物質,指該物質在有限的證據下可能會對人類具有致癌性。三、依學校衛生法第23條第1項規定,學校供應膳食者,應依據中央主管機關所定學校午餐食物內容及營養基準,以及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定國人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取量提供衛生、安全及營養均衡之餐食,實施營養教育,並由營養師督導及執行。四、請各校加強辦理以下措施:(一)落實飲食營養教育:使教職員工生瞭解健康、均衡飲食和良好的生活習慣,譬如:少油、少鹽、少糖、多吃蔬果等。(二)減少供應高含量丙烯醯胺之食品:學校供餐應減少含有較高量丙烯醯胺的食物,並注意烹調方式,食品烹調應避免高溫油炸處理。(三)確實登錄校園食品資訊:為提供透明化的菜單資訊,請督導廠商依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至校園食材登錄平臺登載當日供餐資訊。五、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已出版「降低食品中丙烯醯胺含量加工參考手冊」,請逕至該署網站(http://ift.tt/1FJS0c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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