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 (一) 依據教育部105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作業計畫暨教育部國民 及學前教育署105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實施計畫辦理。 (二)桃園市105年度友善校園計畫。 二、目的: (一)提升教育人員課程與教材研發風氣,激勵專業成長。 (二)鼓勵教育人員研發性別平等教育議題之各學科融入式教材,豐富學科教學內容,創造多元教學方法,提高教學效果。 (三)藉由多元彈性教材,滿足學生需求,給予學生性別平等教育之正確概念。 三、主辦單位:桃園市教育局 四、承辦單位:桃園市輔導團:性別平等議題小組、東安國小 五、徵稿對象:市內各國中、小學校之現職教師,每隊可三位教師報名。(同一稿 件參加其他相關比賽獲獎者,不得再參賽。) 六、截止收件日期:105年11月30日(五)(以收件郵戳為憑)。 七、徵稿收件地址:324桃園市平鎮區平東路136號 (收件人:桃園市東安國小訓導處) 電話:(03)450-9571#311 傳真:(03)450-5133 電子郵件:mltrhappy@yahoo.com.tw 八、投稿須知(詳見附件一) 九、評審流程與原則: (一)審查流程: 步驟 工作流程 作業內容 期限 1 收 件 收件學校按件編碼並彌封作者姓名、服務學校等相關資訊。 報名參加者,收件名單將製表公告在本校網路上,不另行通知。 105年11月30日截稿 2 格式審查 收件學校依據收件作品,進行格式審查。 稿件以匿名審查為原則,只針對收件編號之稿件是否合乎投稿須知(附件一)進行審查。 格式審查不通過者,不予以退件與公告。 105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 3 初 審 由收件學校邀請性別平等教育專業人士擔任評審委員進行初審,並擇優錄取若干名額進入複審。 105年12月10日至12月20日 4 複 審 由收件學校邀請性別平等教育專業人士擔任評審委員進行複審,並擇優錄取若干名額。 105年12月20日至12月30日 5 公布結果 通知各校評審結果 105年12月底 (二)評審原則: 1.教案結構與文字流暢性:30﹪。 2.內容與創見:40﹪。 3.教學實用性:30﹪。 十一、獎勵及發表: (一)依評審成績,錄取第一名1組、第二名2組、第三名3組;獎勵方式如下: (1) 獎項 作者1 作者2 作者3 撰稿費(800元/每千字) 第一名 嘉獎1次 嘉獎1次 嘉獎1次 3,200元/4000字(上限) 第二名 獎狀乙幀 獎狀乙幀 獎狀乙幀 2,400元/3000字(上限) 第三名 獎狀乙幀 獎狀乙幀 獎狀乙幀 1,600元/2000字(上限) (2)依府教學字第0960437114號函修正桃園縣國民中小學教育人員研究著作 給分審查要點:第一名各組核給1分(視參賽人數平分);第二名各組核給0.75 分(視參賽人數平分);第三名各組核給0.5分(視參賽人數平分)。 (二)獲獎者由承辦單位安排,需於研討會進行發表。 (三)由承辦單位通知得獎單位依規定辦理敘獎。 十二、經費來源:教育部專款補助。 十三、承辦本活動有功人員,依規定辦理敘獎。 十四、本計畫經校長核定,陳報教育局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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