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國立桃園啟智學校105年11月16日桃智教字第1050003055號函辦理。 二、 本案分為南、北區辦理,請擇一場次參加,相關訊息如下: (一) 南區:105年12月10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中午12時30分假啟英高級中學(中壢區中園路447號)辦理。 (二) 北區:105年12月10日(星期六)下午2時至5時30分假國立桃園啟智學校(桃園區德壽街10號)辦理。 (三) 參加對象:本市公私立國中應屆畢業、已畢業(智能障礙類未滿21歲)之身心障礙學生及其家長。 三、 本市中壢區、平鎮區、楊梅區、龍潭區、大溪區、觀音區、新屋區及復興區之家長請報名南區場,桃園區、八德區、龜山區、大園區及蘆竹區之家長請報名北區場。 四、 請貴校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業務承辦人員協助欲參加之家長、學生與教師於105年12月2日星期五中午前上網(http://ift.tt/2fKxqj8)報名。 五、 本案陪同出席教師於活動當日准予公(差)假登記,並於活動結束後6個月內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覈實補假。 六、 如對本案有所疑問,請洽聯絡人:國立桃園啟智學校教務處劉怡婷註冊組長,電話:(03)364-7099分機324,電子信箱tanuke@mail.tsad.tyc.edu.tw。 七、 隨文檢附旨揭活動實施計畫1份,亦可至本局特殊教育科科網公文附件處(http://ift.tt/SRyfus)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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