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6年11月2日臺教協作字第1060159517號函辦理。 二、 旨揭本市反映問題,教育部研覆說明臚列如后: (一) 有關國中小設備經費係由地方政府自行編列預算補助轄屬學校。 (二) 國教署目前係針對新增科技領域(生活科技領域)部分,規劃補助地方政府建置生活科技領域教室經費: 1、 班級規模24班以下設置1間、班級規模25班以上增設1間,每增24班再增設1間(不含抽離式班別,例如資源班、資優班等)。 2、 每間教室補助經費新臺幣60萬元添購基本設備,各地方政府得視所屬學校是否具備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及依法取得中等學校生活科技相關合格證書,且任教中等學校生活科技相關科目之師資,申請每間教室擴充設備經費40萬元。 (三) 教育部國教署近期將針對彈性課程、素養導向教學等面向彙整105學年度國中小階段前導學校實施情形產出課程實施手冊,屆時可參考國中小階段前導學校課程規劃模式以瞭解議題融入課程之實際運作模式。 三、 另涉及課綱詮釋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反映之共通性問題研覆如附件二。 四、 請各校協助上網公告,俾利親師生瞭解新課綱內涵及相關配套措施。
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