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鑑定工作作業要點暨忠貞國小107年5月17日忠小輔字第1070003397號函陳報本市107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藝術才能音樂(國樂)班鑑定小組第四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 本市108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藝術才能音樂(國樂)班鑑定考科及計分比例調整如下: (一) 國中:專長樂器佔70%(自選曲50%、指定曲10%、音階10%)、聽寫10%、樂理10%、視唱10%。 (二) 國小:專長樂器(70%)、視唱(15%)、聽音(15%)。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5年6月16日臺教體署學(二)字第1050016558號函辦理。 二、 參加對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國小、國中與高中職)教師為主要研習對象,各場次人數約100名。 三、 辦理梯次時間及地點: (一) 中區:105年07月08日(星期五)上午08時00分至下午17時30分,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求真樓一樓演講廳(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 (二) 北區:105年07月07日(星期四)上午08時00分至下午17時30分,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體育館三樓金牌講堂(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號)。 (三) 南區:105年07月05日(星期二)上午08時00分至下午17時30分,國立臺南大學文薈樓J106演講廳(臺南市中西區樹林街二段33號)。 四、 「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線上報名: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http://ift.tt/28ZEKY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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