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08年5月2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80054384D號函暨同年6月1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80063008號函辦理。二、本案研習資訊摘述如下:(一)參加對象:本市國小教師。(二)研習日期:1、金融基礎教育融入教學產出型工作坊:108年8月24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2、金融基礎教育方案教學觀議課活動:108年10月17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中午12時。3、金融基礎教育教學觀摩及實務研討:108年10月30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三)研習地點:本市溪海國小(桃園市大園區溪海里和平西路一段420號)。(四)報名方式:即日起至每場次開辦前1日止逕至本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登錄報名,開課單位為溪海國小,並依參加對象及報名順序先後決定錄取名單,額滿為止。三、本案另包含金融基礎教育行動方案徵選簡述如下:(一)參加對象:本市國小教師(含代理、代課教師但不含實習教師)可採教學團隊協同合作方式進行(其中至少一人須為正式合格教師),各校至少應送1件作品參賽。(二)徵選期限:即日起至108年10月25日前將參賽作品寄(送)至溪海國小(33751桃園市大園區和平西路一段420號)總務處呂主任收,以郵戳為憑,逾期將不列入審查。四、本案參與人員同意於課務自理及不支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核予公(差)假登記;教師研習部分覈實核發研習時數。五、本案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及「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等規定,參加旨揭行動方案徵選獲特優之團隊教師每人嘉獎各1次,優等及佳作每人獎狀各1張;活動結束後,請學校依相關規定辦理教職員敘獎,倘涉及校長、人事人員敘獎請以獎懲建議函(及WebHR)報送本局人事室,會計人員敘獎以獎懲建議函報送本局會計室,待本府主計處召開主計人員考績會議時,一併提出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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