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防範流感群聚事件發生,請貴校(園)辦理各項流感防治措施,詳如說明,請查照。說明: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08年9月3日桃衛疾字第1080095121號函辦理。二、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疾病監測資料顯示,目前國內流感疫情有小幅增加趨勢,由於學生與幼兒為流感病毒之高傳播及高風險族群,且近日學校已陸續開學,亦增加校園流感群聚發生之風險。三、請貴校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學校/幼兒園/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流感群聚防治指引」確實執行相關防疫措施,包含平時應強化衛生教育宣導與提高警覺,以及落實生病不上班、不上課;疑似流感群聚發生時應立即通報本府衛生局,配合進行疫情調查,並落實感染管制措施,以防範流感群聚事件發生及避免疫情擴散。四、有關旨揭指引及流感防治資訊請逕至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首頁」(網址:http://www.cdc.gov.tw)/「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四類法定傳染病」/「流感併發重症」項下瀏覽及下載運用。五、副本抄送本局終身學習科,請協助轉補習班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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