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防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傳播,請各校(園)務必依說明事項辦理相關防疫措施,請查照。說明:一、有關寒假期間各級學校辦理課輔及營隊活動一案,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嚴峻,建議學校評估是否停止辦理,若仍維持辦理,請各校(園)務必安排於通風環境內進行,並落實防疫措施,以減少群聚交叉感染風險。二、為防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傳播,請各校(園)要求學生及教職員工落實自主管理,務必每日量測體溫並記錄之,請各校運用校內耳(額)溫槍協助無法在家量體溫之學生到校量體溫,另請各校(園)以稀釋漂白水及酒精隨時進行消毒工作。三、為防堵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出現傳染漏洞,校外人士(如家長、廠商、志工與訪客等)進出校園時務必配合量體溫及戴口罩。有呼吸道症狀之教職員及學生亦請務必配戴口罩,並儘快就醫。四、為於開學前完善防疫準備,請各校(園)成立防疫小組並落實以下防疫措施:(一)強化衛生教育宣導:請各校(園)應以多元管道發送防疫通知,提醒學生、家長及教職員工相關注意事項,並落實校園衛生教育宣導,包括勤洗手、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等,保持個人良好衛生習慣。(二)加強衛生清潔措施:各校(園)應定期以稀釋漂白水針對學生經常接觸之物品表面(如門把、桌面等)進行環境清潔及消毒措施,並備妥相關防疫物資,洗手臺應備有肥皂、洗手乳等清潔用品。(三)落實自主管理及醫療轉介措施:學生及學校教職員工應做好自主管理並勤洗手及量測體溫,如發現人員出現發燒、咳嗽及呼吸困難等疑似症狀者,應讓其戴上口罩(或主動提供其口罩),協助其儘速就醫,就醫前應留置於單獨空間(應設於非人潮必經之處),並落實不上班、不上課。(四)辦理疫區返台隔離措施:請各校(園)切實掌握學生及教職員工前往中國大陸等疫情流行地區學術交流、旅遊等名單及其健康狀況,並依照「各級學校、幼兒園、實驗教育機構及團體、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中心及托育機構因應中國大陸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開學前後之防護建議及健康管理措施」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學生集中監測措施工作指引」相關規定辦理隔離措施。惟考量學校內師生互動密切,對於自中港澳入境但無相關症狀的學生及教職員工,建議於入境後在家休息14天,以降低傳播風險。(五)配合有關單位防疫:請各校(園)隨時注意疫情發展相關訊息,並務必配合衛生機關辦理相關防疫措施,且隨時與醫院及衛生機關保持聯繫,關心及瞭解學生健康狀況,加強校園相關衛生教育,並依規定通報教育部校園安全通報中心。五、檢送「各級學校、幼兒園、實驗教育機構及團體、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中心及托育機構因應中國大陸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開學前後之防護建議及健康管理措施」及「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學校對陸生管理計畫工作指引」各1份,可逕至桃園市政府教育局「首頁」(網址:https://www.tyc.edu.tw/index.jsp)/「訊息公告」/「最新消息」項下下載運用。相關防疫措施可逕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首頁」(網址:https://www.cdc.gov.tw/)/「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五類法定傳染病」/「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項下查詢運用。六、副本抄送本局終身學習科及國小教育科,請協助轉本市各社區大學、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及實驗教育機構及團體知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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