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財團法人佛教弘光功德基金會109年5月15日弘光總研企字第1090050500號函辦理。 二、 本案為彰顯弘揚孝道之宗旨,藉由辦理學生孝悌楷模選拔及表揚,以落實孝道,實踐慈愛,收風行草偃,樹立行孝為先典範之效。 三、 旨揭資訊說明如下: (一) 實施對象:本市市立國中小108學年度應屆畢業生,每班1名。 (二) 選拔標準:由貴校畢業班導師或任課老師推薦,凡品行良好,並符合固有倫理道德之孝道精神要求,及能長期實踐,足為他人表率者。 (三) 獎勵方式:由財團法人佛教弘光功德基金會提供受獎學生奬勵品,請貴校校長於畢業典禮上公開頒獎。 (四) 領取期程:109年6月11日(星期四)至109年6月20日(星期六)止。 (五) 領取地點:桃園市楊梅區瑞原國民小學總務處 (326桃園市楊梅區民安路1號)。 四、 捐贈儀式訂於109年6月11日(星期四)上午10時假桃園市楊梅區瑞原國民小學舉行,請貴校踴躍派員參加。 五、 倘有相關問題,請電洽本專案聯絡人:曾睿駿主任;聯絡電話:0919-54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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