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109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及109年8月12日召開之本市109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籌備會議決議辦理。 二、 本市要點修正事項說明如下: (一) 有關「高中(職)美術(工)科(班)組」科系群組認定於備註說明處載明,俾利各校依循。(本市要點P.2) (二) 繪畫類、西畫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及版畫類中,將擇現場創作之類組暫不公告,預定於109年10月底前公告相關簡章。該類組獲本市學生美術比賽前三名,其作品經全國賽評審委員擇優者,應參加109年11月14日(星期六)下午1時30分於郵政博物館舉行之現場創作。(本市要點P.3) (三) 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未完成網路報名者,不予收件,「報錯組別者」亦不予收件。(本市要點P.3) (四) 高中(職)組以上,油畫最大不超過五十號,最小不得小於十號,水彩最大不得超過全開畫紙,最小不得小於四開畫紙。作品一律裝框,「背板材質以防潮耐撞為原則」。(本市要點P.5) (五) 第一名之指導教師記「嘉獎2次」,第二名之指導教師記「嘉獎1次」、第三名指導教師頒發「獎狀1張」。(本市要點P.8) (六) 高中職組報名表:作品介紹(100-200字,「不超過10行」),並於報名系統同時設定行數限制。(本市要點P.13) 三、 比賽重要事項及日期摘錄如下: (一) 承辦學校:瑞豐國小(北區)及楊梅國中(南區)。 (二) 報名日期:109年9月19日(星期六)8時至109年9月25日(星期五)23時59分前至《桃園市學生美術比賽報名網站》(http://art105.tyc.edu.tw/)以校為單位為學生報名。 (三) 作品送件日期: 1、 國小組:109年10月6日(星期二)。 2、 國中、高中職組:109年10月7日(星期三)。 (四) 評選日期:109年10月17日(星期六)。 (五) 成績公告日期:109年10月20日(星期二)。 (六) 未獲全國賽代表權作品退件日期: 1、 國小組:109年10月21日(星期三)。 2、 國中、高中職組:109年10月22日(星期四)。 (七) 書法類入選者現場書寫日:109年10月23日(星期五)。 四、 檢附本案實施要點及書法類現場書寫規範各1份,修正及新增部分及重點處均以粗黑體或紅字標明,本案事涉學生重要權益,旨揭實施要點務請貴校詳閱並確實轉知所屬學生及家長,以確保學生參賽權益。 五、 本次賽前系統操作暨賽務說明會,請貴校相關承辦人員1名出席,請攜帶前開比賽實施要點及現場書寫規範與會,本局同意出席人員以公(差)假登記辦理,不可跨區,時間地點如下: (一) 南區: 1、 時間:109年9月2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 2、 地點:桃園市立楊梅國民中學多功能會議室(桃園市楊梅區校前路149號)。 (二) 北區: 1、 時間:109年9月2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 2、 地點:桃園市八德區瑞豐國民小學社會教室一(桃園市八德區介壽路二段933巷40號)。 六、 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本局承辦人或該區承辦學校: (一) 南區:楊梅國中輔導室,電話:(03)478-2024分機610。 (二) 北區:瑞豐國小輔導室,電話:(03)368-2787分機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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