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本校設有體育班發展有田徑、桌球兩個項目,在全國性比賽皆獲得佳績,為本市田徑基層訓練站及體育重點發展學校。 二、 懇請國小體育組長公布本校體育班招生訊息並鼓勵、推薦對田徑、桌球項目有興趣學生踴躍報名參加,有助於本校推動體育發展。 三、 檢附本校招生簡章及報名表。 桃園市立桃園國民中學104 學年度體育班新生入學暨轉學甄選簡章一、 依據:(一)國民教育法、國民體育法第六條及各級學校體育實施辦法第十六條之一規定授權。(二)桃園市104 學年度體育班申設變更審查會議決議事項辦理。(三)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4 年5 月5 日桃教體字第1040030499 號函辦理。二、 班別:體育班。三、錄取名額:七年級1 班,正取國中30 名,田徑20 名、桌球10 名,各備取若干名(本校得依實際狀況調整各項錄取人數)。八年級轉學生6 名(田徑5 名、桌球1 名)。四、報名資格:公私立國民(中)小學畢(肄)業生,凡具田徑、桌球等專長者,持在學證明書,均可報考【凡設籍本市者,男女兼收,不受學區之限制;其它縣市亦可報名參加,惟經錄取後應將戶籍遷至本縣,始准報到就讀】。五、 報名日期:自民國104 年 5 月13 日(星期三 )上午8 時至12 時下午 1 時至4 時至6 月 5(星期五 )中午12 時截止。六、 報名地點:桃園國中學務處體育組(地址:桃園市桃園區莒光街2 號,電話:03-3344440,承辦人:游文龍組長),簡章請逕至本校網址:http://www.tyjh.tyc.edu.tw 下載或至本校校門口警衛室領取。七、 報名手續:親自或委託報名(應立委託書),通訊報名恕不受理。(一)填寫報名表(需蓋家長印章)。(二)繳驗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三)(國小)繳交比賽成績證明影正本(參考用),鄉(鎮)、市級以上比賽成績證明。(四)繳交學校出具之在學證明書。(五)繳交本人最近3 個月內之上半身脫帽正面兩吋相片一式2 張。(六)免繳報名費。八、 甄試日期:民國104 年6 月6 日(星期六 )上午八時報到八時三十開始測驗,就各甄選項目測驗之(應穿著適合該項目之運動服裝)。九、 甄試地點:桃園國中體育場【專項考試場所當天公佈】。十、 甄試項目:(一)基本體能測驗20﹪立定跳遠,重複測2 次,取最佳之1 次為測驗成績。(二)專長項目測驗30﹪田徑:80 M桌球:1、推、側、撲(15%)2、發球(15%)(三)運動成就50﹪(三年內參加競賽擇一項最佳成績計算)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第七名 第八名全國單項協會級 100 100 100 95 95 95 90 90縣、直轄市級 90 90 90 85 85 85 80 80鄉、鎮、市級 80 80 80 75 75 75 70 70學校推薦函 60總成績=基本體能×20%+專長項目測驗×30%+運動成就×50%※桌球項目總成績未達60 分不予錄取。十一、 放榜:民國103 年6 月6 日(星期六)下午九時前於本校公佈欄榜示並於本校網頁最新消息區公佈, 請逕至本校網址:http://www.tyjh.tyc.edu.tw 查詢錄取榜單。十二、 複查:考生對成績若有疑問,請於103 年6 月8 日(星期一)憑成績單向本校學務處申請複查。【日期全縣一致性,不能變更】十三、 報到:錄取者於6 月18 日(星期四)持學歷證件正本向本校教務處辦理報到手續,逾期以棄權論。一年級新生報到人數未滿核定人數時,依成績之高低由備取依序遞補(開學後出缺,不再遞補)。十四、 對於適應不良、運動成績不如預期或無法配合教練訓練之學生,經溝通無效後,校方得責令其轉班或轉學,且家長不得有異議。十五、 本簡章經 陳報桃園市政府准予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