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研習計畫係為培養花燈製作種子教師,傳承花燈製作經驗,鼓勵各校參與燈節展演活動,期透過花燈製作之知能,結合科技現代工藝,行銷桃園之文化藝術特色。二、研習報名時間自104年5月25日起至104年6月18日止,請各級學校遴派人員或有興趣參加人員,於104年6月18日(四)前至本局教師研習系統登錄報名,同時將報名表(附件)核章後寄(送)至各場次辦理學校。三、研習對象:本市所屬各高中、國中小學教師(含附設幼兒園),每校至少報名1組,60班(含)以上學校至少報名2組。每組1-3人,各組遴派人數在2人(含)以上者,可鼓勵志工、家長參加,惟比例不得超過遴派人數1/2。四、研習場次及地點:依本市行政分配,分5場次辦理,每場7日。各校教師可就近選擇研習學校。(一)第一場次:104年7月1日(三)~104年7月7日(二)。1、地點:桃園區文山國小活動中心。2、對象:桃園區及龜山區各國小。(二)第二場次:104年7月1日(三)~104年7月7日(二)。規定核給研習時數40小時,並由本局核發「花燈製作藝師證書」,週六日出席者,再核實加計至56小時。七、研習人員研習期間公(差)假登記,請假或缺課超過總課程五分之一,但有完成作品者,不發給花燈藝師證書,惟公教人員核時發給研習時數。周六日全程出席者,在課務自理暨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得於活動結束後6個月內,自行擇日補休2日。八、本案如有其他相關事宜請洽各承辦場地聯絡人或教育局終身學習科張筱瑩(電話:3322101*7472)。九、旨揭計畫請逕上本局終身學科檔案下載區(http://ift.tt/1lKea1I)下載使用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5年6月16日臺教體署學(二)字第1050016558號函辦理。 二、 參加對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國小、國中與高中職)教師為主要研習對象,各場次人數約100名。 三、 辦理梯次時間及地點: (一) 中區:105年07月08日(星期五)上午08時00分至下午17時30分,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求真樓一樓演講廳(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 (二) 北區:105年07月07日(星期四)上午08時00分至下午17時30分,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體育館三樓金牌講堂(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號)。 (三) 南區:105年07月05日(星期二)上午08時00分至下午17時30分,國立臺南大學文薈樓J106演講廳(臺南市中西區樹林街二段33號)。 四、 「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線上報名: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http://ift.tt/28ZEKY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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