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一、依據學生輔導法第14條暨本市105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輔導工作計畫辦理。二、目的:提升教師專業輔導知能,培育輔導人才;落實輔導工作之推行,增進全體教師參與輔導工作之成效。三、承辦單位:本市僑愛國小。四、參加對象:未曾參加基礎輔導知能研習之新進教師、國小導師、輔導工作相關人員務必派員參加,共計140人。五、研習日期:105年8月3日(星期三)至105年8月5日(星期五)、10月16日及12月3日共5日。六、研習地點:僑愛國小視聽教室。七、報名方式:請於105年7月25日(星期一)前至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教師研習系統報名。八、出席本研習活動之活動人員及工作人員,本局准予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以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研習者核發40小時研習時數。九、本案聯絡人:僑愛國小輔導室,電話:380-1896分機610。十、依據103年11月12日公告「學生輔導法」規定初任輔導主任或組長、輔導教師及初聘專業輔導人員應參加至少四十小時之職前基礎培訓課程,未參與本研習不足之時數,請規劃由校內教師研習補足,並納入學校年度輔導工作計畫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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