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第十九屆模範志願服務家庭表揚」,如有符合條件之志願服務家庭,請洽資料組。說明:一、依據本府社會局105年7月15日府社團字第1050169512號函辦理。二、中華民國志工總會訂於105年12月4日(星期日)下午13時30分,假台中市市民廣場或台中市政府市政大樓集會堂舉行第十九屆模範志願服務家庭表揚典禮。三、模範志願服務家庭表揚遴選標準,家庭中有二人以上領有志願服務紀錄冊,每人服務滿3年以上,服務時數達500小時以上,全家服務時數達3000小時以上,家庭成員除依據戶籍證件除夫妻外,須為直系親屬。四、旨揭表揚推薦表件電子檔請至志工總會官網下載(網址:http://ift.tt/2a7qnU1),貴校如有意推薦者,請於本(105)年8月12日(以郵戳日期為準)前掛號寄送本府社會局人民團體科。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5年6月16日臺教體署學(二)字第1050016558號函辦理。 二、 參加對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國小、國中與高中職)教師為主要研習對象,各場次人數約100名。 三、 辦理梯次時間及地點: (一) 中區:105年07月08日(星期五)上午08時00分至下午17時30分,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求真樓一樓演講廳(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 (二) 北區:105年07月07日(星期四)上午08時00分至下午17時30分,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體育館三樓金牌講堂(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號)。 (三) 南區:105年07月05日(星期二)上午08時00分至下午17時30分,國立臺南大學文薈樓J106演講廳(臺南市中西區樹林街二段33號)。 四、 「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線上報名: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http://ift.tt/28ZEKY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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