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109年8月17日湖農工學產字第1090005713號函辦理。 二、 有關本案補助期程、對象、申請項目、申請方式及應檢附書面資料等項,說明如下: (一) 補助期程: 1、 全年度執行之案件,執行期程為110年1月1日至11月30日者,應於109年9月10日至10月9日前提出申請 2、 上半年度執行之案件,執行期程為110年1月1日至6月30日者,應於109年9月10日至10月9日前提出申請。 (二) 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之對象:中低收入戶學生、低收入戶學生、其他經學校實地訪視結果家庭經濟陷於困境之身心障礙及原住民學生。 (三) 申請項目與限制: 1、 每校所提體育類、音樂類、藝術類、舞蹈類之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培訓計畫,應遵照本要點第6點第1款規定:「每申請案,以部分補助為原則;特殊專長比賽,依各類比賽項目,每校各類比賽團隊每年以申請一案為限;個人特殊專長培訓,每一經濟弱勢學生,每年以申請一案為限。」又個人特殊專長培訓計畫每案應提報1名培訓學生,同一項目每校以2案為限為原則。 2、 案內「專長項目」請參考附件或說明三網址公告內容。 3、 另所報計畫已受其他政府單位補助者,不予補助,請勿提出申請。 (四) 申請方式:採線上填報及函送書面資料(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所轄各級學校需經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核轉紙本資料),請至下列網站登入填報及下載書面申請資料,網址:https://www.thvs.mlc.edu.tw/publish_page/253/。 (五) 應檢附書面資料: 1、 書面申請格式:申請書、經費概算表、計畫書(含完整授課時程表格式)、專業指導人員名冊、學生名冊、學生專長證明目錄、切結書(以上資料一式2份正本,請依順序排列)。 2、 附件佐證資料:專業指導人員學經歷背景及相關證照影本、學生身分證明文件影本(請依名冊排列並標註申請學生)、學生專長證明文件影本(以上資料各1份)。 3、 所有資料整理核章後,請用迴紋針或長尾夾固定,請勿裝訂以利承辦人員彙整資料。 三、 本計畫相關未盡事宜,請詳閱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網站網址:https://www.thvs.mlc.edu.tw/,首頁右方教育部學產基金網頁公告,或洽業務承辦人施博元,電話:037-992216轉711,或E-mail:t504@thvs.mlc.edu.tw。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5年6月16日臺教體署學(二)字第1050016558號函辦理。 二、 參加對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國小、國中與高中職)教師為主要研習對象,各場次人數約100名。 三、 辦理梯次時間及地點: (一) 中區:105年07月08日(星期五)上午08時00分至下午17時30分,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求真樓一樓演講廳(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 (二) 北區:105年07月07日(星期四)上午08時00分至下午17時30分,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體育館三樓金牌講堂(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號)。 (三) 南區:105年07月05日(星期二)上午08時00分至下午17時30分,國立臺南大學文薈樓J106演講廳(臺南市中西區樹林街二段33號)。 四、 「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線上報名: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http://ift.tt/28ZEKY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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