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09年8月13日府社新字第1090203290號函及內政部移民署109年8月10日移署移字第1090082534號函辦理。二、內政部移民署自98年委外建置通譯人員資料庫(以下稱該資料庫),供相關機關、團體查詢使用,期以適時協助外籍人士通譯服務。三、為深化及擴大該資料庫服務職能,提供更多即時且正確之通譯相關訊息,爰進行系統優化功能,包括即時查詢及瀏覽、線上媒合通知及訊息交流、媒合紀錄查詢及各項訊息公告提醒;開放個人申請加入本資料庫、設計滿意度回饋評價等;前揭系統(https://idb.immigration.gov.tw)已於109年7月1日完成上線使用,另開發通譯人員資料庫APP(Android、Ios),APP亦於同日開放手機下載,請多加利用。四、如有尋找通譯服務需求,請函文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使用權限;若已培訓相關通譯專長人員,經通譯當事人同意,請逕將其名單彙入該資料庫。五、另為擴大通譯效能,提升通譯服務品質,內政部新住民發展基金亦可補助相關通譯培訓課程,請多加宣導利用;未來如有相關通譯培訓課程,亦可於該資料庫公告周知,以達資源共享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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