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及109年8月27日原民教字第1090051135號函辦理。 二、 凡符合「清寒」條件之原住民學生【均可申請】,惟請注意下列事項: (一) 具低收入戶身分之原住民學生(含1、7年級新生)應請領「教育部學產基金助學金」。 (二) 因教育部「教育部學產基金助學金」取消學生成績限制,故具低收入戶身分之原住民學生學業成績平均未達60分(未受記過以上處分),仍應申請學產基金助學金。 三、 本案「清寒」係指家戶年所得總額在40萬元以下者。家戶年所得計列範圍為申請學生之父母、繼父母或同性配偶,填具資料必須確實,身分證統一編號必須正確。 四、 網路申報網址:http://apc.ntcu.edu.tw/。本乎政府作業公開化、透明化精神,請公告前項網址,俾利學生、家長及教師皆可上網查詢,掌握進度消息確保個人權益。 五、 新年度系統啟用日起,登入網址http://apc.ntcu.edu.tw/後,請點選【申請學校區】,登入密碼同學校代碼(即系統設定第一次登入時密碼與帳號相同),登入後應即變更密碼,如未變更應自負資料被潛入者竄改或刪除之責,並修正承辦人個人基本資料、E-mail帳號、全校學生數及全校原住民學生數。年度中承辦人如有異動,應交代登入密碼,登入後並更正新承辦人個人基本資料及E-mail帳號。 六、 同戶如2人以上申請,每份申請表均須分別附上戶口資料文件,以利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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